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

导语 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,详情如下

许可事项名称 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
设定依据 部委规章: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21号)第三十六条;
规范性文件:《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》(教育部教学[2001]4号)第四条;
规范性文件:《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、省人事厅、省教育厅、省学位委员会<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、学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冀办字[2003]1号);
《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、河北省人事厅、河北省教育厅、河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省委管理干部学历、学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冀组通字[2003]20号)
申请条件 国民教育系列的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证书(包括国内研究生毕业证书、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;成人本专科毕业证书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、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及网络教育毕业证书)
申报须提供材料 1、本人学历证书原件;
2、学历证书复印件(一份);
3、身份证复印件(一份);
4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
许可时限 20个工作日
收费及依据 不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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